申请版主者,请将个人姓名、网上用名、联系电话、工作地址、邮编等,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信箱:[email protected](资料保密,不予公开)
请按以下格式填写:
个人资料
申请人姓名:
申请人性别:
申请人年龄:
申请人电话号码:
电子邮件: QQ:
申请人工作单位及职业:
申请人联系地址:
社区资料
申请人id:
申请版的版名:
目前居住:
平均上网时间(小时/天):1、申请版主条件:
基本条件:申请版主者,性别与年龄不限,能够热心助人,并且具有较好上网条件者。
论坛的版主人数可以为多个。版主需通力合作共同繁荣所负责的栏目。
原则上只有在兖矿休闲网络发贴有一定数量、给网友留下一定印象者才可以申请版主。从未发过贴和很少发贴者,一般不予安排。
版主必须对兖矿休闲网络提供真实个人联系信息,由兖矿休闲网络对版主身份进行核实;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严格履行社区有关管理规定。
2、版主的责任:
(1)负责对自己所负责版块的日常管理,包括对垃圾贴、重复贴、广告贴、违犯有关法律的贴子及时予以删除,好帖子的推荐等。
(2)有义务对社区的发展提建议,对本版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兖矿休闲网络反映;不能确定的贴子备份后再进行删除;
(3)严禁本版内保留反动言论以及人身攻击言论;版主需遵守中国现行法律,承担由个人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。
3、版主注意事项:
版主管理中出现有以下的行为,将被视为不称职:
A、无特殊原因,连续两次超过两星期不上站进行版主正常工作管理。
B、对各类严重反动、黄色言论及严重侮辱人格的帖子,累计两天不予删除。
C、恶意删除贴子,导致发言贴子丢失。
对于不称职版主,兖矿休闲网络有权利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形下予以更换;对于恶意毁坏论坛的版主,兖矿休闲网络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兖矿休闲网络版主行为规则
兖矿休闲网络 2005年7月9日
一、说明
此规范只适用于兖矿休闲网络。
二、版主的工作任务
(1) 对涉嫌反动、没有明显证据的言论、买卖商业广告、不雅文字、以及与该版内容无关、具人身攻击,恶意灌水而屡教不改者的文章进行删除。
(2) 对版内好文章加以“精华”鼓励,对值得研究的话题置顶探讨。
(3) 活跃版内气氛。版主应尽量带头多发表些好文章,提议一些好的活动、好的创意,转贴网络比较优秀的文章,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网友提问。 版主应推动本版面的谈论风气,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本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,积极参与发言。
三、版主的行为守则
(1)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管理,自觉维护社区形象;
(2) 及时行使权力,每天都应参与管理,如有不便管理的情况应尽早向网站或其他版主提出,得到允许或回应后方可;
(3) 疏导为主,慎用权力;严禁使用任何攻击、谩骂性词汇,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;
(4) 尽可能的详读文章,回答能力所及的问题,不可草草跳过、不予理睬。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的问题时,及时向管理员汇报;
(5) 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、锁定文章,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,版主要斟酌情形,避免过分干涉。但涉及原则的文章应果断绝不手软。
(6) 客观中立,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,最好是以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处理论争。遵守纪律,不得将斑竹交流论坛讨论内容公开,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,不得将有关管理界面链接告知非管理人员。
四、各项管理的准则和依据
(1) 加“精华帖”的处理
有正确的写作态度,严肃的世界观,真实的情感;有较深的思想认识,较为独特且脱俗的见解。写作手法需讲求个性特色,结构严谨不乱,错别字少,文笔流畅,章法井然。字数不做限定,但文章应保持完整。
小说应人物、环境、情节“三要素”有机的统一;散文诗歌要求抒发真挚的情感;议论文须论点、论据、论证方法具备。
鉴于论坛正在发展之中,有不少新人涌入,对于新人应该以鼓励为主,对第一次发的文章应该稍降标准,但仍要符合规定。
对于连载小说,文笔流畅,有真情实感,应鼓励作者继续完成作品,酌情加精华。
(2) “置顶”帖的处理
在通常意义上,首先,“置顶”应理解为对文章内容所涉及涵盖的话题值得探讨的一种肯定,只是建议讨论而非认可。置顶帖同样需要有理有据,观点明确,内容完整。其次,也可以是投票、社区通告等等。置顶的期限不宜过长,建议在三日至一周之内为好,版主可根据各版面情况适当调整置顶时间。
(3) 删帖的标准
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;造谣、诽谤他人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;暴力、色情、迷信的言论;泄露国家秘密;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,亲身经历请注明;宣扬种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;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的言论;
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;在本版块至少重复发过五遍以上的相同内容主题帖;
(4) 锁帖的标准
凡内容空洞无物、纯属灌水、版聊持续时间超过三天的;老旧帖被恶意顶上且回复内容没有新意却有故意搬弄是非、挑拨离间之嫌的;争吵不休多日且已上升到人身攻击且于事无补的;将被视为应锁对象。
五、投诉处理
网友间投诉争执:版主应站在公正的立场进行调解。有恶意进行人身攻击者,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同时社区短信通知被处理人。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9-3 3:01:19编辑过]